第二十四章 衣裳的规矩
“道理很简单啊,娘,你看啊,咱们人得穿衣服对吧? 那为啥要穿衣服呢?就是为了保暖,那手也一样啊,是身体的一部分。” 说着话的功夫,沈安安手头上的动作却没停,如今一副小手套,已经做好。 只不过大拇指跟食指,却不是完全封闭的,而是能够露出来一小节。 而中指虽然也能露出来,缺又长了一截。 至于无名指跟小手指,则是完全封闭起来的。 明显是有不同的皮子拼接的,手指部分的很薄很软,戴上之后,也不影响动作。 而且在手套的手背一面,沈安安还给绣上了几根竹子,又点缀了几朵梅花。 刹那间,雪白的手套,就生趣盎然。 竹子跟梅花,这两种东西,无论在什么时候,都是被文人君子钟爱的东西。 原本俗气的物件,因为这两样存在,远远看去,就好像是在冰天雪地之中,竹子傲骨而立,梅花霜寒散香,都是铮铮风骨。 这东西就算拿出去销售,都绝对达到了水平,郑小云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女红都练到了狗肚子里。 这凡事都怕有个比较。 “好看,真是好看极了!” 可见也是个不爱读书的,当姑娘那会,郑小云虽然会认字,写的也还行,但书是真的不爱读。 说了半天,就只是好看,其他的话却是说不出来。 就跟后世一帮人,只会说一句卧槽表达一般,简直可以说是异曲同工。 当然,这得感激我华夏文字一脉相承,博大精深的属性,倒是流传了下去。 反正只要一细品,总能从简单的两个字中品味出无数感情来。 妙不可言! 沈安安被逗乐了,眼睛笑起来,弯成了月牙儿。 “我那弟弟是个命苦的,这么小的人儿,天天就得案牍劳形。 每天都得写那么多的大字。 这寒冬腊月的,我这个当姐姐的,没爹娘狠心,自然得多疼一点。” 笑着俏皮的冲着郑小云眨了眨眼睛,郑小云眼睛一瞪,作势要打,但看着沈安安得意的模样,这手终究是没下去。 这臭丫头,坏就坏在一张嘴巴上了! “懒得收拾你,这东西我拿走。 回头你需要什么,跟娘说,娘给你置办。 这里头都是皮子,怪难闻的。光线也不好,回头别把眼睛给熬坏了。 那个,娘要给你爹做一套袄子,回头,回头你来帮娘一下。” 原本是想说指点的,但觉得作为母亲还是要有些威严的,嗯,就一丢丢,但也得有不是? 如果说指点,岂不是承认自己比不上女儿? 天下的母亲,都自带傲娇属性。 沈安安抿嘴一笑,半蹲了蹲身子:“好的母亲大人,真是女儿的荣幸!” 郑小云嫌弃的撇了撇嘴,但眉角的喜悦却是藏都藏不住。 “臭丫头,又作怪!” 话虽如此,但心里美极了。 女儿有这手艺,以后不管嫁到谁家,都不会吃了亏。 不过想想她那没个把门的嘴,估计想吃亏也难。 郑小云是又有些头疼,又有些欣慰。 也不知道这样的丫头片子,以后谁能降的住。 不过转念一想,郑小云拍了拍大腿,嗐,自己担心这个干什么。 应该头疼的不是这臭丫头未来的夫婿吗? 如此一想,这念头瞬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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